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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自贡这7段路上将新增交通违法监控点位!51
发表时间:2020-09-18 10:52 近日,自贡贡井交警发布一篇题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贡井区大队关于贡井辖区新增交通违法监控点位的通告》的微博,新增以下7处交通监控设备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道路交通秩序,贡井辖区新增以下7处交通监控设备,并将于2020年9月27日0时起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6、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7、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0、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11、不按规定倒车的 资料图 1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吋,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3、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1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含> 以下的道路上) 资料图 1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16、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的 |